在總體要求中,《意見》提出要堅持自主創新與對外合作相結合等五項基本原則。《意見》提出,要完善以企業為主體的科技創新體系,著力推進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大力促進科技成果產品化、產業化和國際化。
在推動重點領域快速發展方面,《意見》提出,要振興地理信息裝備制造。培育若干擁有知識產權的中高端地理信息技術裝備生產大型企業,帶動相關配套零部件生產企業向“專、精、特”方向發展,提升裝備制造的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水平。
在優化產業發展環境方面,《意見》提出,要規范市場秩序。建立地理信息市場招投標、資產評估、咨詢服務等制度以及工程監理、監督檢驗等質量保障體系,健全地理信息市場信用體系。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依法查處非法出版和不正當競爭等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在加強財稅金融支持方面,《意見》提出,要加大融資支持力度。充分發揮融資性擔保機構和融資擔保扶持資金的作用,為地理信息企業提供各種形式的貸款擔保服務,積極推動企業利用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進行質押貸款。大力發展金融租賃、融資租賃等其他間接融資方式,支持地理信息產業發展。
在健全產業發展保障體系方面,《意見》提出,要完善政策法規。順應新型服務業態的發展規律和發展趨勢,適時研究制定和完善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的法規、規章和政策,明確各類市場主體的權利和義務。建立健全地理信息獲取、處理、應用、出版以及知識產權保護、安全保密監管等相關配套制度措施。《意見》還提出,要強化基礎地理信息支撐。加強基礎測繪和地理國情監測,進一步豐富基礎地理信息。采取優惠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地理信息企業充分利用基礎地理信息開展社會化應用和增值服務,開發出版多樣化、大眾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地理信息產品。